今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各地2019年1-6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以及相关省、市、县的典型案例。
2019年1-6月,全国共下达处罚决定书63744份,罚款金额为46.33亿元,案件平均罚款金额7.27万元。
二、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2019年1-6月,全国共查处五类案件10866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50件,罚款金额19440.37万元;查封、扣押案件6841件;限产、停产案件1214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99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63件。
2019年1-6月,五类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常州武进区、吕梁交城县、廊坊大城县、滁州凤阳县、北京大兴区、广州白云区、宝鸡高新区、泰州高新区、无锡江阴市、泰州海陵区、榆林府谷县、宁波余姚市、南京江宁区。
三、各地典型案例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各级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地方在查办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通力合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取证全面规范、法律适用准确、自由裁量适当,相关案件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和示范意义。生态环境部对1-6月各地报送的相关案例进行了筛选,对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秀溪工业聚集区刘某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等5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附件3),供各地在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学习参考。